一般台灣的人,都把大陳人、大陳義胞混為一談,其實兩者是有區別的:

 

(一)大陳義胞:

在臺灣所謂的「大陳義胞」是指民國四十四年二月八日至二十五日自「大陳地區」來臺之戰亂下的難民,其全名是:「大陳地區來台反共義胞」, 他們除了漁山

、大陳山、披山、南麂山之原有居民外,另外加上民國三十八年以後,自大陸各地來到以上四個地方的各界人士(不含國軍)。這些人大多數來自浙江省東南沿海各縣,也有少部分人士來自其他各省、市。

 

(二)大陳山人

大陳人或大陳山人,指的是四十四年二月以前在上大陳、下大陳、竹嶼「出生

」的居民,他們不包括漁山、披山、南麂及三十八年以後自大陸各地到大陳山的各界人士。

因之,如果單說漁山人、披山人、南麂人等,同樣比照大陳山人的說法而類推。

 

(三)不是大陳義胞的大陳山人

 

在台灣、在大陸,有許多大陳(山)人卻不具備大陳義胞身份的,計有:

 

1、孤兒:

這裡包括國軍遺孤、下大陳當地的孤兒,他們於民國四十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到達基隆,後轉入華興育幼院。

 

2、學生:

大陳中正中學學生及教職員共有八十人,於四十四年一月二十三日農曆除夕夜離開下大陳,經南麂住了十天,於二月二日到達基隆,後來全部轉入員林實驗中學與山東流亡學生同校。他們來台之時尚無「大陳義胞」之稱呼,應等同流亡學生。

 

3、軍眷:

都是反共救國軍之眷屬二百一十四人,到達基隆與學生同,他們後來住桃園縣大溪僑愛新村;而一江遺眷在台二戶,在大陳有二十六戶,內有大陳籍者,蔣公親自指示:在大陳二十六戶應速接回台灣,好好安頓。後住台北縣中和鄉一江新村。

另有軍眷是在金剛計畫實施時與民眾一起來台,因他們屬不同兵種,所以分住台北市內湖清白新村及高雄縣旗山凱旋新村。

 

4、從軍報國者:

 

   (1)反共救國軍:

他們是抗戰時的游擊隊經整編為反共救國軍,人數不少,幾乎都在第一突擊大隊,因該大隊之大隊長王相義先生就是世居下大陳的大陳人。

 

(2)國軍各軍種:

以海軍為多,因四十三年初海軍士官學校在大陳招生,當時就有中正中學學生與社會青年應考,經錄取受訓一年多下部隊,成為國軍一員。

 

(3)太平艦復仇從軍:

四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凌晨一時三十分,國軍所屬護航驅逐艦「太平艦」在漁山海面遭共軍四艘魚雷快艇襲擊而重創,經友艦拖至大陳東口九浬處,因機艙大量進水而沉沒,臺灣各界發起復仇運動,不少青年從軍,大陳地區也熱烈響應。

 

5、身陷大陸者:

 

     分主動與被動兩種:

 

(1)主動者

於三十八年以後主動進入大陸,致不能返回大陳,雖大陳撤退後回到大陳,但家人卻去了臺灣,這種情形單上大陳就有五人,其他地方也應有人。

 

(2)被動者

     身為突擊隊員或為船工,因進入大陸或運送突擊隊員入大陸,為國軍、為西方公司蒐集所需之情資,經共方發現遭俘而送去勞改

後放出,經過若干年始獲准來台與家人團聚。

 

6、留在大陳者

 

     也分主動與被動兩種:

 

(1)主動者

下大陳有一孔姓者,撤退時年八十且身體有病,為免喪命逃難途中,自願留在家中不走。

(2)被動者

五位下大陳一般居民,由於當局指稱他們有匪諜嫌疑而受拘禁,在撤退前送到稱為洋崎的無人島。

另外三位當地男女青年是國軍情治人員,奉命藉此進入大陸從事諜報工作,當時就為共軍識破,送去勞改,放出後留在大陸,與家人隔條海峽三、四十年始獲准到台灣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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